设为首页 | 收藏本站
 

淮阴区法院:种好“五共五强”试验田 探索市域治理新模式

发表时间:2020-10-27 17:27作者:郑卫平   赵德刚   武国进 张晶晶来源:淮安城市网

近年来,淮安市淮阴区大力弘扬“诚信、仁爱、包容、进取”的社会风尚。淮阴区法院顺势而为,借势扬帆,积极践行和弘扬“枫桥经验”,注重从源头上多元、联动化解纠纷,联合区人大法制委员会、区委党建办,与27个村(社区)党总支结对,通过推行组织共建强堡垒、要事共商强发展、矛盾共解强服务、人才共培强队伍、氛围共营强治理的“五共五强”模式,打造了一批“无讼无访、无黑无恶、无毒无赌”示范点,谱写了新时代“爱心淮阴”的新篇章。


组织共建强堡垒,“两委”办事依法带来群众守法


“我刚走上村书记岗位时,上访的多,打官司的也不少,有人劝我不要干,有人预言我只能干几个月,可我还是坚持了下来。近几年我觉得越干越顺心,我们村已连续七年无讼无访,这里面有区法院的一份功劳。”淮阴区淮高镇人大副主席、军田村党总支书记陈杰说。


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,当时军田村的部分土地被征收。“土地征收有利于村里的发展,农民还能获益,这是好事,可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民的重大利益,要是处理不好,会引发群体性矛盾。”陈杰在村里每月10日举行的“党群议事会”上代表村“两委”成员谈了大家的担心。


淮阴区法院常派法官王晓峰参加“党群议事会”,他得知这一情况后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就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,给村“两委”上了一课。


“按法官的提示,发布拟征地公告,确认调查结果,组织征地听证……所有程序我们一个不少,涉及到的群众我们一户不落,并且严格按法律法规办,村民看得明明白白,应得的利益清清楚楚,哪还有什么矛盾?”陈杰越说越欣慰。


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,挂着几十个省、市、区颁发的荣誉牌。陈杰说,每份荣誉的背后都凝聚着法院人员的心血。法官参与“党群议事会”,村“两委”就有了法律顾问,有助于提升村“两委”决策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,这些年村里的人居环境改善工程、土地征收等重大事项,都是法院提供法律咨询,帮村里把好法律关。村“两委”遇事想法,各项决定依法,解决问题靠法,办的事合规合法,群众就相信村支部,就消除了猜疑,就没必要上访起诉。


淮阴区法院和有关部门坚持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作为推动村(社区)发展的第一要务。选派了14名政治素质过硬、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到27个示范村(社区)担任党建指导员,通过开展“共上党课、共过党日、共参培训”等活动,提高村(社区)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。今年8月份,协助区委组织部对30名拟任命的党总支书记核查有无犯罪记录、有无失信等情况,并予以反馈,配合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,选优配强“两委”班子。推行“双向走进”,仅今年6月份以来,就组织法官走进“党群议事会”38场次,村(社区)人员走进法院旁听庭审100余人次。


要事共商强发展,有实力才能解难题


9月,田野里稻浪翻滚,看着眼前一片金灿灿的丰收景象,走在下乡调查路上的徐溜人民法庭吴振宇法官不仅感慨万千,“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个‘烂摊子’,看看现在,5200亩,这要打多少粮食啊!”


2011年,刘老庄镇郑河村对全村土地重新整合、集中流转,经考察协商,决定将全村5200多亩土地流转给老江(化名)种植,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,同时约定该村后期平整的土地也承包给老江。


2018年,双方因平整土地问题发生纠纷,老江便停付了2018年以后的土地租金,截至2019年底,累计欠付费用195万余元。今年1月,老江以村委会未将平整土地流转给其种植为由,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郑河村委会在收到法院传票以后,以老江未付租金为由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解除合同,双方关系剑拔弩张。


“5200亩土地事关几百户农民权益,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。”吴振宇说道。疫情期间,他组织双方进行电话沟通,但成效不大。疫情好转之后,他加快了办案进度,通过调查取证和整理矛盾焦点,再通过与刘老庄镇党委、政府沟通协调,部分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处置。最终,老江筹措资金,还清了拖欠的租金费用,并与郑河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。事后,吴振宇与老江、郑河村委会一直保持联系,就农资采购、粮食营销、耕种用工等问题提出法律建议。


“只有发展了才有实力,有了实力,才能更好地破解难题,减少矛盾,化解纠纷,开展工作就顺利了,没有实力,矛盾就会越积越多,就是一潭死水。”郑河村党总支书记洪家银说。


走进与淮阴区法院共建的村(社居),通过宣传栏上的一幅幅照片,可以看到淮阴区法院的法官和结对人大代表经常与村“两委”成员研究涉及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法官还将司法审判中发现的涉及基层发展的漏洞及时传递给村(社区),并以问题为导向,协调党委、政府和企业解决乡村社区发展中的难题,优化资源配置,盘活集体资产,发展集体经济,让乡村有实力、有能力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,极大地减少了矛盾纠纷。


矛盾共解强服务,以温暖融化“坚冰”


“我的地在你户头上都这么多年了,你为什么不给我?”

“你一个人,又不种,要这地干什么,不是每年都给你粮食的?”


邱某海、邱某国两兄弟一路争吵来到辣树村委会,要村书记蒋飞给他们评理。蒋飞拨通了法院党建指导员的电话。


8月14日下午,区法院党建指导员张海明和朱艳红法官来到村委便民服务中心,很快了解了事情的原委。


原来,两兄弟都已经六十多岁了,因为老二邱某国一直未成家,他的土地都在哥哥邱某海名下,现在年龄大了,想收回分给自己的土地,并流转出去,增加收入。老大考虑到老二的土地自己在种,同时认为弟弟一个人过日子,地留在自己那里以后多少能够帮衬,所以坚决不同意弟弟的要求。


村委大院里,两位干警从兄弟亲情出发,结合土地政策法规,进行释法明理。


“我们两兄弟之间的这点事,让你们大老远过来,真是难为你们了。你们说得对,他要真跟我打官司,这兄弟情分就真断了。我想通了,地还是给他吧!” 邱某海说。两兄弟在法官、村干部见证下就土地归属签订了协议。朱艳红和张海明离开村里时,两位老人都出门相送。


“感人心者莫乎于情。法院人员经常上门开展调解,宁愿自己多跑腿,为的是让群众少跑腿,很多纠纷就迎刃而解了。我们除了要向你们多学习调解知识,还要学习你们良好的工作作风,把工作做优做实。”看到纠纷圆满化解,蒋飞笑着说道。


为及时化讼、实现少讼、争取无讼,该院14名党建指导员同时兼任结对村(社区)法律指导员,推进结对村诉源治理,帮助结对村排查矛盾风险点,因情施策,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,与人大代表一道,协助村“两委”成员,坚持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明之以法,共同化解涉婚姻家事、土地流转、赡养抚养等纠纷,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,还给予司法救济。仅今年6月份以来,就地化解矛盾纠纷80余起,有力促进了乡村的和谐稳定。


人才共培强队伍,互学互鉴提高解纷能力


“小蒋,你这动手打人肯定不对,夫妻在一块过日子有摩擦很正常,得学会沟通……”


8月17日上午,在渔沟人民法庭调解室内,一位“新人”正在做一起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。这名“新人”名叫陈超,是渔沟镇杨庙村村委会副主任,作为“五共五强”人才交流培养内容之一,他每周定期到渔沟法庭跟班学习,学法律法规、学矛盾纠纷化解技巧、学基层治理知识。


“你媳妇要跟你离婚,孩子怎么办,这个家不就毁了吗?你要是知道错了,保证以后不再动手打人,我就去跟小吴说说,让她给你一次机会,毕竟你们还是高中同学,非到万不得已,她也不会跟你提离婚!”陈超语重心长地说道。


“陈主任,我妈最近生病,我心情不好才去喝了点酒,要不是因为酒喝多了,糊涂了,我是决不会打她。我现在真的很后悔,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!”小蒋说道。


经过张颖法官和陈超近一个小时的调解,妻子小吴主动撤回诉讼,跟随小蒋回家。小蒋感动地握着陈超的手说:“感谢你和张法官了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!”


“旁听了一些案件,也跟着张法官调解了一些矛盾纠纷,感觉到涉及农村的这些案件的调解并不简单,要知法懂法,情理融合,还要注意方式方法。跟班学习期间学会了不少东西,张颖法官还送我一本民法典,我有空就拿来读,对接下来开展好农村工作大有裨益。”陈超说道。


孙亚峰是南陈集人民法庭庭长,也是该院选派到徐溜镇金城村的第一书记,入村走访调研,扶贫攻坚等成为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。


“村务工作确实是千头万绪,扶贫惠农、经济发展、环境整治等等都需要身体力行,村干部不怕苦、不怕累、不怕怨的精神和工作干劲,令人感动。村里的老支书、老党员、老教师等‘五老’人员虽然法律知识上比不上我们法院工作人员,但他们当中不少人员讲理的能力很强,化解心结的本领很高,这是法官需要向他们学习的。”孙亚峰表示。


互学才能互强。淮阴区法院坚持选派年轻干部到村、社区挂职锻炼,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中,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,尤其是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。村(社区)选派“两委”成员、后备干部、振兴专干到法院跟班学习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强化在基层工作的法律思维,打牢在基层工作的法律基础,使他们遇到矛盾纠纷时,能讲理、会讲情,又会说法。


氛围共营强治理,歪风邪气没“市场”


7月10日,淮阴区法院14个党支部分别前往结对村(社区)开展共建活动。


“很多人纠结于‘扶不扶’‘救不救’,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,民法典为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的人来撑腰……”在刘老庄镇郑河村党群服务中心里,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武建国代表刑庭党支部“开讲”。


据村党总支书记洪家银介绍,自从刑庭法官在村里讲法律后,村民打麻将的明显少了。


“都知道民法典是‘百科全书’,但怎么用法来维护权益,群众并不是很清楚。淮阴区法院帮我们在文化长廊上设立了民法典宣传栏,从出生到死亡,每个阶段的哪些重要问题与民法典有关,都通过生动的案例、鲜活的事例、通俗的语言展示出来。晚上跳广场舞休息时,不少村民围着宣传栏,边看边议,有的还用手机把内容拍下来。法院还定期更新内容,这种法润民心的好事一定要常抓不懈。”江苏省人大代表、刘老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林说。


7月底,长江路街道小营社区党工微信群里来了一位特殊的“客人”——淮阴区法院退休法官周海兰,她每天都要在群内推送“每日一‘典’”。


“通过学习周法官推送的内容,我们很快学习了胎儿继承权、见义勇为责任豁免等新的法律知识。我们正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,周法官推送的耕地保护的内容为我们提供了政策和法律宣讲依据。”社区干部皮相华欣喜地说道。


“陈庭长,我们在居民公约上规定,75岁以下不得办寿宴,违规宴请的,罚款500元,对这一条有的村民不同意,您给讲讲违不违法?”在王家营街道营西社区便民会议室内,一名村干部问道。


“村规民约是村集体组织自治的章程,要让老百姓信服就要合理又合法。”民一庭庭长陈国君逐条审核该社区的《居民公约》。


淮阴区法院借助“五共五强”活动平台,通过民法典宣讲团、以案释法、答疑解惑、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等方式,探索农村地区精准普法。自今年6月份以来,开展法律宣讲50余场,较好营造了依法治理、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。


“法治愈兴,则治理愈顺。我们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把‘五共五强’法治示范村(社区)的试验田种好,在总结经验和听取意见中不断完善,在完善中逐步深化推广。让‘枫桥经验’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,让多元解纷、源头解纷和联动解纷的淮阴‘枫景’更美丽。”淮阴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尤铁梅说。(郑卫平   赵德刚   武国进 张晶晶)


【编辑:顾秀刚】



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淮游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请网友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联系本网工作人员,过期则视为认同。本网客服QQ:3185251323。
最新资讯

最新资讯

副标题

淮讯
淮旅
淮食
淮史
淮文
淮艺
淮教
淮商
淮频
推荐阅读
运营机构:江苏嘉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  法律顾问:北京盈科(淮安)律师事务所
关于我们 │ 免责声明 │ 网站公告 │ 人才招聘 │ 帮助中心 │ 联系我们 │ 人员查询